04月
11
2015

微信营销 门窗企业的营销秘籍

微信营销 门窗企业的营销秘籍

随现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熟。网络营销这一概念越来越融入了企业和消费者的脑海中。现在网络营销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随着现在手机端越来越重要,更多的企业也更加注释微信营销。随着越来越多的门窗(门窗装修效果图)企业摸索小有成就,显然网上也成为了门窗企业另一个需要拓展的渠道。新渠道的开拓,不少企业纷纷踏入互联网,发展网络营销,面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微信营销无疑成了最方便快捷、而且有利的方法了。

微信营销助推门窗企业网络营销升级

从整体来看,网络营销发展势头依然强劲,但微信的盛行带来新的营销方式升级。众多周知,由于传统电商依托于虚拟第三方平台而存在,信任系统本就脆弱,如今混乱的线上生态秩序更是加剧了这种危机。微信则是建立在个人的社交圈上,这个圈子由自己设立,自然就不存在什么信任危机了。门窗企业还可以通过推荐和分享的概念将商业利益化的气息降到最低,从而弥补传统电商信任感不足这一缺点,营销效果不言而喻。

04月
11
2015

微信营销的三大心魔

微信营销的三大心魔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微信营销难以除却的三大心魔,也就是心态的问题,是我切身的一些体会,也许没有什么理论高度,但是很实在、很朴实。其实,更多意义上,是一种自我反思吧。我之前的分享基本上都是讲社群或自媒体、自品牌的一些玩法,其实我的微信营销之路就是打造个人品牌、自明星之路。我觉得这样玩才有得玩,才能越玩越好,也会越来越好玩,我说的好是指可持续发展的意思,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方针哦,不然的话在微信这个碎片化的传播场景或结构下,靠其他手段是很难长期玩下去的,让别人记住你这个人才是最好的方向和选择。如果有人还没这样做的话,我建议可以玩一下,真的,我也只是个人建议,不是强制性要求,因为这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玩得来的,这不是打击哦,是事实,一个萝卜一个坑,不是干营销的料就别勉强自己。有时候我觉得微信营销就好比是一场考试一样,原理和技巧这些东西虽然很重要,但玩到一定程度其实拼的是心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才能发挥得更好、更淋漓尽致,这是需要修炼的。微信营销也像做爱一样,心态不好比较容易早泄是吧,好吧,默默地装了个逼,至今哥还是个处男(此时推神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04月
11
2015

微信营销 须加强监管

微信营销 须加强监管

  悄然间,微信营销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点。
  根据2014年消费投诉情况报告的相关数据,苏州市工商局第一季度受理微信“点赞”营销投诉及咨询共55件,南京市工商局2014年接受微信营销类投诉119件。投诉主要针对消费者点赞、转发、关注和购买朋友圈商品后,经营者承诺可以获赠或抽奖,事后以各种理由不兑现;购买朋友圈里的商品有质量问题,退换难。
  “我在朋友圈买过3次东西,基本上都是与半熟半不熟的朋友交易。”居住在北京的黏黏(化名)女士说。
  在最后一次朋友圈购物中,黏黏买了一件羽绒服,朋友承诺说可以退换。但黏黏退货时,朋友却说从厂家提货已满一个月,厂家不同意退货,让黏黏联系负责进货的人。没想到在争论过程中,负责进货的人各种难听话“不绝于口”。这场售后纠纷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在日渐红火的微商中,这样的纠纷日渐增多。在北京市薪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韬看来,朋友圈一般面向的客户都是熟人,应定义为“熟人经济”或者“熟人营销”。“但是因为商品是全新的,不是闲置转让的。我认为朋友圈卖家属于合同法、新消法当中的经营者。”张韬表示。
  张韬表示,朋友圈营销缺少相关强制性的规定,应要求朋友圈卖家提供相应的身份信息。“消费者应主动要求卖家提供身份信息,建立自我保护的机制。”
  乔万里认为,“传统的消费如何维权,朋友圈消费就应该如何维权,不能因为增加了一个工具而变化。”如果朋友圈购物时消费者遇到违约、侵权的情况,可以通过消协、工商局进行协调处理。如果知道真实、准确的商品生产商,也可以找生产商维权。
  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关注。
  2013年1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2014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但到目前为止,相关法律对微商依然缺少规范。张韬表示,上述办法管理的还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不适用于朋友圈交易。“各种聊天软件只是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微信营销只是一种交易手段,不改变社交平台的属性。”
  专业营销平台有卖家、买家和中间方,可以显示下单,可以看见动态库存量。电子商务平台上出示的卖家信息,如果是企业就可以看见企业的全称。但微信并不属于这种电商交易平台。
  电子商务专家姚建芳认为,现在没有针对微信营销的监管措施,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漏洞。虽然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希望平台方可以加以监管,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方面的一些审核,对于发布销售信息的个人或商家的资质审核,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被侵害。“从目前来看,对微信营销的监管还不够。因为它是一个新出现的事物,目前的法律跟不上发展的节奏。之后还会有很多新的问题出现,立法过程也会慢慢完善。”姚建芳认为,微信营销继续发展,像电商一样形成一个单独的体系之后,相应的监管肯定会跟上。 

04月
11
2015

微信大号推广,传播易与微播易谁能占地为王?

微信大号推广,传播易与微播易谁能占地为王?

微信大号推广,传播易与微播易谁能占地为王?
凭借着在客户心目中积累下的良好口碑,传播易商城上线微信推广业务仅一年,就成为众多企业微信推广的利器,无独有偶,微播易在遭到到新浪微博打压之后,也逐渐将目光转向了微信大号推广。

  所谓的微信大号推广是以文字图片为载体的营销模式,通过公众号发布、朋友圈转发的形式将传播对象想要表达的信息传达给受众,而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传媒工具的普及,微信营销就成了时下见效最快、流传最广的营销方式。


  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做大陆总人口为136072人,2013年12月我国国民规模达6.18亿,2013年10月底,微信用户突破6亿,微信网络渗透率高达97%!平均10个人就有6个人在用微信。

04月
11
2015

商家营销新利器 腾讯微信微分销(微趋道)正式上线

商家营销新利器 腾讯微信微分销(微趋道)正式上线

  腾讯网4月7日电 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分销系统——腾讯微分销(微趋道)今天正式上线。

  腾讯微信微分销(微趋道),是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上的三级分销商城;是在微信营销的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模式的一种创新;是伴随着微信营销的火热而兴起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

  焦聚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李俊翔先生表示,腾讯微信微分销(微趋道)是在大数据时代 背景下企业数据营销必由之路,是基于微信公众平台定制研发,专门为品牌公司和商家提供微信连锁商城、微分销渠道的三级分销微信商城体系,微分销助力商家高粘度、快速将自媒体转化为自有分销商。

04月
11
2015

从微信到微商 不能光靠“好人”

从微信到微商 不能光靠“好人”

    微信社交平台的商业客串,无第三方制约,注定逃不过种种诱惑
    微信营销已经成为时下流行的营销模式。
  “朋友圈”里有卖化妆品的,有卖包的,也有卖食品的……商品可谓五花八门。
  和现在流行的淘宝类网络营销相比,微营销的区别在于支付方式——它不需经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了买家和卖家之间的直接付款。微商们奉行的理念是,“做微商,靠诚信”。这是一种业界口号,更是一种社会趋势。
  但在走向诚信的大路上,仍有不良商家只收钱不发货,甚至还拉黑买家。
  □事例
    花3500元微购“苹果6”货没收到还被拉黑
    威海市民王女士一直想购买一部iPhone6,苦于专卖店价格高,她转战网购。通过网络搜索,王女士联系到一家手机网店,根据预留微信号,她加了名为“腾辉iPhone专卖店-客服苏爱”的人为微友。 
  翻阅对方的微信朋友圈,王女士发现“客服苏爱”发布各种“苹果”手机的销售图片,还附有大量交易和好评截图,不仅购买的人多,交易后的评价简直就是“好评如潮”。王女士觉得对方靠谱。 
  3月18日,王女士决定在“客服苏爱”手中买一部iPhone6手机。她就通过微信联系“客服苏爱”,直奔主题询问手机价格,言语之间,对方表现出异常忙碌的状态,直接一口价要3500元,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并且要求先付款后发货。 
  之后,“客服苏爱”以大专卖店的姿态保证手机“原产”、“行货”,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既是“行货”,还是低价,王女士下定决心要买。随后,她通过手机支付宝向“客服苏爱”的招商银行账户汇去3500元,对方承诺次日发货,届时还会把发货单据发给王女士。 
  等到次日下午,王女士也未收到对方的发货单据,她坐不住了,主动联系对方。截至4月2日,王女士在对方的微信页面留言数条,始终得不到回应。仔细查看,她发现“客服苏爱”已拉黑了自己的微信账号。
  意识到上当受骗,王女士到高区公安分局初村边防派出所报警求助。
  □从社交平台到商业平台 微信“变商”有点快
    随着微信的普及、兴盛,微信营销已成为当下最流行的营销模式之一。想低门槛做小生意,只需注册一个微信账号,选定要销售的商品,然后在朋友圈发布图片和文字,即可形成买卖。 
  起初,微信里多是熟识的好友,彼此有了解也有信任。随着微信营销的疯狂发展,微信圈里出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营销风险与之俱来。 
  荣成市民肖女士做微商已有小半年,在朋友圈销售化妆品,生意小有起色。“选择了做微商,做的就是诚信。”
  肖女士介绍,微信营销和淘宝不同,主要在于支付方式更“直接”,不需通过第三方,买卖双方的直接汇款。“主要是通过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都是实时到账,只有收到货款后才发货。” 
  前不久,威海市民马女士也“触电”微商,主要销售食品。在她看来,微信上做生意确实靠诚信,货款支付没有外界因素制约和监督,“买家付款后,我很快就能收到,随之就能提现或转账。”
  除在微信朋友圈上售货,马女士还开了一个微店。比起微信朋友圈中的买卖,她觉得微店稍安全,“微店营销类似淘宝,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买家确认收货后,再由第三方支付货款。”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微商,他们选择的支付方式均是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卖家们一般占有利地位,要求买家全额付款。
  其中的一个微商分析,微信可以非实名,很多微商都注册多个小号,通过不同的圈子“刷屏”推销。“注册微信不需绑定身份证,就算通过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查到身份,也可以随时解绑银行卡。” 
  微商们表示,他们的交易靠的全是诚信,至于他们自己靠得则全是“良心”。
  □每一笔“先付款”都是信任,但光靠“好人”是不够的
    记者有着多年的网络购物经历,对比发现,相比较于淘宝类电商平台,微信营销也无评价机制和信用担保。 
  在以淘宝为代表的传统网络购物中,所有电商都有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方,买家预先支付的货款先暂存第三方支付平台,收货并确认后,才指令由第三方向卖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承担了网购风险,也起到了制约和监督作用。 
  与以上网络购物的支付方式不同,微信购物交易中,买家和卖家之间没有条文、制度约束。交易一旦形成,买家必须预先支付货款,卖家才会发货。买家承担了包括质量和货款的全部风险,因此才会出现买家付款,等不到卖家发货甚至遭卖家“拉黑”,最后货款两空的地步。 
  对此,威海合度律师事务所勇静华律师表示,“只收钱不发货”类似诈骗。但这种经济纠纷的金额较小,往往达不到立案标准,即便达到立案标准,还需从银行获取交易证明,不是个人所能自我救济的,因此维权难度较大。
  勇静华建议,网购付款要尽量选择有支付担保的电商平台,尽量不要直接汇款。一旦遭遇骗局,要保存好卖家的微信账号、银行账号和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只收钱不发货”成类风险,腾讯专门鼓励举报
    大多数微商要求买家先付款,有的要求付全款,有的要求收定金。“先付款”的诱惑之下,不乏骗子收钱不发货,这已经不是个例,甚至威胁到这种新型电商网络的整体信誉。 
  针对不良微商“只收钱不发货”,近日,微商的技术平台提供者——腾讯开始出手规范,在微信举报机制中新添加了举报“只收钱不发货”一项。
  目前,在微信举报用户选项中,有“诈骗骗钱”、“广告骚扰”等,而在“欺诈骗钱”选项中,原本的“骗钱”项,添加了一项“收钱不发货”,选中即可点击“发送”反馈给腾讯微信后台。
  核实后,腾讯根据被举报用户的违规程度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会被永久封号。
  但是,在非实名的微商注册机制下,这种封杀能起到根治作用么? 

04月
11
2015

健康产业的微信营销专家-医微达

健康产业的微信营销专家-医微达

  微信在近两年一直是热词,但在医疗领域,医院微信这个词还不是太“热”。而如今,医微达作为健康产业的微信营销专家,专门为健康产业企业及其产品微信公众账号提供推广、营销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医微达致力于为健康产业的微信公众账号提供全套、个性化的微信推广、营销方案。

  医疗健康微信营销绝不是为了赶时髦,微信健康医疗服务平台也不是仅为摆设,健康医疗企业拥有一个好的微信公众号才是占领鳌头的法宝。医微达,是专业服务于医疗健康行业微信公众号的第三方平台,要将微传播、微营销这种充满活力的推广营销方式,带入传统的医疗健康领域。医微达的目标在于帮助医疗健康行业的公众微信账号进行无限传播,进行有效的推广和营销。

04月
11
2015

如何简单、快速又低成本的玩出高质量微信营销?

如何简单、快速又低成本的玩出高质量微信营销?

  与朋友吃饭闲聊的时候,被要求替她家侄子点赞,据说集赞排行前几名的有机会获得什么什么礼品,于是饭桌上的每个人都去加活动发起者的微信号,并在某动态下为“小侄子”点了赞。

  营销界的朋友看到这大约已经懂了:很简单、实用的微信加粉方法。一个“小侄子”已经自然带来了几十个微信好友,十个“小侄子”就是几百个,几十个“小侄子”获取的粉丝量已经可以上千,而“集赞前几名才可以获得礼品”的规则又大大降低了吸粉的费用,可谓低成本也能获得高质量粉丝。

  进入2015年,微信朋友圈乱象丛生、以致于微信官方开始颁布全套“微信朋友圈准则”,而依附于微信圈子的营销更是良莠不齐。但耍宝的营销路真的不如切切实实做些真实践,譬如上文所指的吸粉小案例,再譬如以下96推微商网据长期搜集微信群经验看到的一些实战、有效的微信营销方式:

04月
11
2015

拿别家公司图片搞微信营销 法院判赔1.5万

拿别家公司图片搞微信营销 法院判赔1.5万

  随着自媒体平台功能日益强大,不少商家利用微信点赞集分享来宣传产品,然而,常熟一公司却不慎因此被扯上官司。日前,常熟法院对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苏州新右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超脑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损失15000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公开审理。据了解,这是江苏首起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通讯员 陆金保 李军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案情】 微信营销用了别家公司的照片

04月
11
2015

推神:一个大招就帮你搞定微信营销

推神:一个大招就帮你搞定微信营销

    最近我比较专注于我的微信公众号运营,实践的时间不长,但是有很多感悟,其实每一步路,对我来说都是一种领悟。今天趁这个机会来跟大家吹一下牛逼。当然,我也不是什么权威,我说的一切有可能都是错的,移动互联网变化太块,很多事情都不确定的,你们也是自己看着办咯。

    先不论公众号的内容层面怎样,单纯从技术、技巧层面来说。 到底什么推广方法比较好呢?

    这是今天我要回答的问题。当然,只是简单地发一下到朋友圈我觉得是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像我的话,主要用过的方法就几种,当然,我说的是纯线上的,有时候我真觉得我是一个比较适合活在虚拟世界里的人,微信就是我的舞台,其实我是一个演员,哈哈。好吧,下面开始讲一点所谓的干货。